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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最新的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法》第八条规定,如果发现有人违法使用或者伪造他人机动车号牌的行为,将会被相应地扣除12分的驾驶证积分。
除被扣除相应的驾驶积分,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、检验合格标志、保险标志的,还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,扣留该机动车,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。
这意味着,不仅会导致驾驶员的驾驶证被暂扣甚至吊销,还会对其日后的交通出行产生极大的影响。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不仅危害自身,也危害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。
使用伪造他人机动车号牌之所以被视为严重违法行为,是因为它涉及到驾驶员的身份欺诈问题。每一个机动车号牌都是唯一对应着特定车辆和车主的,而将别人的机动车号牌套用在自己的车辆上,不仅构成了盗用他人机动车号牌的行为,也可能让他人因此受到无辜的惩罚和纠纷。这是违背道德准则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。